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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海網5月5日讯 台“立法院經济委员”會昨天初审經由过程“立委”萧景田等人所提的“電子遊戲場業辦理条例批改草案早教玩具推薦,”,明定未满15岁者,除制止在上课時候及夜間時以落后入電子遊戲場外,也增行不得在正當時段进入后勾留到制止時段,以避免青少年一向玩到深夜不归。
据台媒報导,不外,這项批改案仅能规范電子遊戲場,没法管束時下青少年沈迷的在线遊戲,及留连忘返的網吧,“經委會”召委林沧敏暗示,如今電子遊戲場已渐退風行,反却是林立的網吧,存在潜伏治安问题,構成青少年與兒童管束的死角,“‘經济部’应同步将網吧纳入管束,”制止青少年與兒童钻法令缝隙,沈迷網吧。
“經委會”最后經由过程两项附带决定,“經济部”及“內政部”警政署应于一個月內检送相干運行成效书面陈述给經委會,并请求“經济部”自“電子遊戲場業辦理条例”批改条则颁布施行日起,应會同“內政部”警政署,请处所當局更改相干自治条例,以對照合用于信息休闲業(網吧)的辦理。
現行電子遊戲場業辦理条例第清潔服務,七条划定,“平凡级電子遊戲場,制止未满15岁者于上课時候及夜間時以落后入”。萧景田认為,因為上述划定對付在制止時段前已进入,继续滞留到痔瘡藥物,制止进入時段者,却未加以划定,致使業者在運行法律時發生困扰,也造成治安单元法律的困扰。
“审查會”經由过程将第七条第一项条则批改為“平凡级電子遊戲場,制止未满15岁者上课時候及夜間時落后入或滞留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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